“法律與全球化的研究”課程學習心得 自20世紀晚期,随着冷戰的告終,“全球化”成為當今最時髦的話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些經濟學家認為,經濟全球化是一件好事,它可以使我們更加富有,可以周遊世界享受生活。但是,另外許多學者則持懷疑态度。他們指出,如果經濟全球化真的那麼好,那為什麼國際經濟還是如此混亂?朱景文教授對這一問題結合國際事實闡述了他的看法,聯系法律,從法律全球化的實質;當代西方法律與全球化的不同理論;國内法的國際化;國際法的國内化;全球化與主權國家的作用;全球視角:中心和邊緣的不同角色等六個方面出發,詳細對法律與全球化這一熱門話題的研究。 全球化是以經濟領域開始的,上世紀80年代末,資産階級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發生了市場導向的市場變革。全球化的拓展首先發生在貿易、投資領域,很快轉移到金融領域、跨國公司治理、勞動标準、技術标準、知識産權、信息透明度,又波及到跨國犯罪、反恐、反腐敗、反人道主義犯罪、保護文化多樣性、人員跨境流動、國際互聯網、環境治理等一系列涉及全球每個國家、組織、個人的問題,在所有這些領域,不是單靠一個國家的力量能奏效的而必須通過所有國家的共同努力,必須進行模範性治理,在全球治理的所有領域都無例外的包括法律問題,這樣就形成了與上述領域相适應的法律全球化。從實際看,對全球化的不同态度到處都可以聽到,在國際領域,我們既看到随全球化的發展,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币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這些全球性的國際經濟組織的權力日益膨脹,被有些人看成是新的世界政府,跨國公司的力量越來越壯大,世界各國貿易聯系密切,國際經濟迅速發展。另一方面,恰恰是這些跨國組織機構舉行會議時,爆發了大規模的反全球化的遊行和抗議。據此,國際上就全球化發展出現了衆多不同的理論,如新自由主義理論,依附理論,社會民主主義理論等。這些理論都有其存在的事實依據,也揭示了全球化的一些嚴重的弊端,比如對發達國家獲得巨大利益而部分落後發展中國家卻負擔日益沉重,比之以前更加窮困。對于這些問題,法律無疑是一個較好的解決方式,通過立法,簽訂條約,設立某些限制,給與某些優惠,平衡利益不均的現象。法律全球化的表現,主要就是國内法的國際化和國際法的國内化。 通過朱景文教授的闡述,我們可以認識到,全球化研究要求我們從全球的視角而不是單個國家的視角看得不同國家的法律發展。因為這些國家有的處于中心,成為全球化的受益者,有的處于邊緣,成為受害者。不同的國家,同一個國家的不同群體對全球化特别是制定全球性的規則有很不同的态度。我們應該看到,全球化作為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不可遏止的,我們隻能通過良好的手段調整其不平衡,弱化其沖突,使世界各國都可以感受到全球化的利益。 2006級2班 陳亞輝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