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學院大學,很新鮮的一個詞,源于我對日本的大學缺乏了解。土橋正教授,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在他的課堂上,我接受了很多新鮮的知識,這源于我對專業理論知識所學甚淺,更源于我對日本《公司法》一無所知。一天半的時間,講述了近三十個專題,由于時間問題,有些專題講述得過于匆忙以至于未能好好理解,但盡管如此,我也受益匪淺。 記得第一個專題,有關“政治獻金”。本來這個詞眼對于中國大陸來說比較遙遠,但我頗感興趣,在他的表述當中,我清楚了美國是嚴格禁止公司法人的“政治獻金”的,由于日本高等法院的一樁“政治獻金案”引發日本民衆抗議後,近年來日本立法也在嚴格限制“政治獻金”。在我個人認為,無論主張公司權利能力肯定說還是否定說,我覺得董事做出的決議并不能代表其他股東的意思,因為對于一個多黨制國家而言,公民的政治信仰是多元的,同時也是違反了股東平等原則的。 之後,在“法人人格否認”專題中,土橋正教授對中國《公司法》法人人格的成文法規定表示擔憂,他認為,中國的“一人公司”,實質上便是“權限濫用”的典型。在“限制轉讓股的定價”,以及後面的有關股東訴訟、止董事專權、防止股東濫用“股東代表訴訟”及董事與股東惡意串通訴訟等的實體法及程序法的規定上,我也看到了日本立法的嚴謹與細緻。很顯然,在“董事責任”中,由于日本立法對董事的監督的加強以及對董事責任的加重,使得日本的公司在管理上更具合理性。而且在針對董事責任的訴訟中,補充規定了舉證責任的倒置,這對董事更為不利。在股東權利的保障上,日本立法強調的是公平,每個股東無論持股多少,持股時間長短,隻要是在同種股份上,他們享受的權利是一樣的,這有别于中國立法。更為重要的是,在董事報酬上,日本立法極為嚴格,未經股東大會決議,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是不享有報酬請求權的。就這一點,如果國内立法也能如此嚴格,那麼我們就不會存在什麼“高管高薪”的社會輿論了。 除課程内容外,我還仔細觀察土橋正教授的其他講課細節,很鮮明的一點就是,整個課程之中,土橋正教授都是站着授課的,這對于一個年近花甲的老人着實不易,對此,我表示深深地敬意。每次授課完畢,在同學們的掌聲中,他總是以日本人的禮儀,站起來鞠躬還禮。我很羨慕他們國家能保存下傳統的文化禮儀,也深深的為課堂上小部分人的行為汗顔。中國有句古話“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雖然中日之間有隔閡、有矛盾,但這并不應當影響到中日之間民間的友好交流,我們作為學生,應當對每一個授課老師懷有一種敬重,更不應該肆意的去亵渎,對此,向土橋正老師表示深深地歉意。
坦言,我對《公司法》并沒有多濃厚的興趣,但土橋正教授的授課中,我能從這扇窗口窺探到《公司法》天地的寬廣,這也是一種很大的收獲。感謝土橋正教授,也感謝随堂翻譯楊老師。楊老師的人生履曆也讓我們耳目一新,更讓我們明白:通過努力,我們也可以年輕,并且有為!2008級2班 譚川江
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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