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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度法學名師課堂之《關于經濟法的若幹基本理論和前沿理論問題》課程學習心得之五
2011年01月04日 09:41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  點擊:[]

2010年12月30日早,我們迎來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冬季小學期的最後一天課程學習。此次應邀授課的是北京大學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楊紫烜教授,作為經濟法學界資深的學者、著名高校的教授,将給我們講授目前國内外經濟法研究的熱點問題,對此同學們滿懷期待,相信今天也會是收獲滿載的一天。 首先,楊紫烜教授用強有力的語調告訴同學“不要迷信權威”,我們感受到教授身上努力踏實的學術研究精神。授課内容分經濟法的概念、地位、調整對象及體系四個方面。 一、 經濟法的概念和地位 法律中對法律概念的界定離不開下定義的方法。楊紫烜教授認為,“下定義”是指用簡明的語言揭示概念内涵的邏輯方法,即法律邏輯學中“種差﹢屬概念”的定義方法。給經濟法下定義,經濟法是調整特定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接着楊紫烜教授尋根問底地講解何為“法”、“經濟法學”、“法學”、“法律”等詞語的概念,使我們思路開闊,也見識了從事法律研究所應具備的嚴謹好學的态度。 “法”是指由國家制定和認可,體現統治階級意志,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範的總稱。法之所以是一種社會規範,是因為其作為人類社會内部調整社會關系的規則。 經濟法學是以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為調整對象的法學學科。何為法學,即研究法及其發展規律的社會學科,社會學科即研究社會現象的學科。經濟法的地位,即在法學體系中的地位,經濟法學是應用法學,是有特定研究對象的獨立學科和新興學科。

老師的講解也鞏固我們對其他部門法的認識,即法律調整對象是劃分法律部門的标準。民法調整平等主體間的财産關系,如所有權關系、債權債務關系等,其他範疇的财産關系分别由經濟法、行政法、婚姻法等其他部門法和部門規章調整。何為法律?法律是由法律規範組成,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法律後果來規範人們的行為或活動,其調整對象是社會關系。 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經濟關系。經濟關系不同于社會關系,并進一步闡釋經濟關系與财産關系和生産關系的關系。首先,社會關系是人們在共同的社會活動中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經濟關系是通過物而形成的社會關系。其次,經濟關系與财産關系的關系體現于:1、财産關系是經濟關系,經濟關系是财産關系,财産關系是從物的歸屬角度,而經濟關系是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出發使用的語句;2、财産關系不隻是平等主體間的财産關系,其外延更寬泛;3、平等主體間的财産關系不能看作是權利義務關系;4、财産關系不是法律關系,而生産關系的法律用語是财産關系,表現為财産法律關系。最後,經濟關系與生産關系的關系是:經濟關系分生産關系和非生産關系,生産關系是生産過程通過物而發生人與人的關系,如生産、分配、交換、消費關系。還進行舉例,如遺産繼承為經濟關系而不是生産關系。 三、經濟法的體系

經濟法的體系結構形成的依據是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結構,特定經濟關系包括市場監管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所以經濟法的體系包括市場競争法、市場監管法、宏觀調控法。“市場競争法”的調整對象是市場競争關系,該法包括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争法。市場監管法可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場準入法、産品質量法等;宏觀調控法可分:計劃法、财政法、稅法、價格法等。

最後,葉英萍副院長緻感謝辭。此次楊紫烜教授的課打牢了同學們經濟法的理論基礎,解決了同學們在經濟法學習過程遇到的疑惑,也加深了對法理學、法律邏輯學、民法等其他部門法的認識。冬季小學期的課程在同學們經久不息的掌聲中劃上了完美的句号。 08法學2班 溫寶璇

201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