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下午,我國著名民事訴訟法學者、博士生導師、南京師範大學李浩教授受我院邀請,在學校2号教學樓207教室作了題為“民事證據制度的若幹重大問題”的專題學術報告。報告會由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副院長王琦教授主持,學院部分教師及近200名學生參加了本次報告會。 李浩教授采取“以案例提出問題—洞悉問題—解決問題”的互動報告方式,對當前我國民事訴訟證據制度在審判實務中存在的若幹問題做了系統全面的介紹。李教授通過十個典型案例,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了闡釋:一是,事實認定與證據。對此李浩教授提出三個問題,如為什麼說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目光應當在事實與規範間往返流轉?法官要解決的事實問題争議多,還是法律問題争議多? 訴訟中的事實有哪幾個層面?李教授指出,裁判過程中法官所要解決的事實問題要多于法律問題;而且訴訟中的事實有三個維度,即訴前發生的客觀事實、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及裁判認定的事實。二是,證據的屬性問題。李教授重點對證據的合法性進行了詳盡闡述。三是,間接證據的運用與證明标準問題。李教授提出了“鎖鍊式”與“圓環式”兩種證明方式。四是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李教授指出,舉證責任的本質在于結果責任,而且提出運用舉證責任下判時應具備五個條件:第一,原告提出了有說服力的主張;第二,被告提出了有說服力的反主張;第三,對争議事實有證明的必要;第四,用盡了程序上許可的和可能的證明手段;第五,口頭辯論已結束,但法官心證不足的情形仍未得到改變。 整個報告會,李浩教授以通俗易懂的語言方式與全體師生共享才智,赢得師生陣陣掌聲,不僅使師生從中受益匪淺,而且引領師生對民事證據問題的研究朝着更為理性的方向邁進。(安晨曦、黃國瑜、郭尚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