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五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08日 09:04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  點擊:[]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是由中國政法大學倡議設立的全國性法學研究獎項,旨在紀念錢端升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的重大貢獻,促進法學研究的繁榮發展,推動國家法治建設。經向教育部主管部門申請,根據全國普通高校社科統計年報有關獎勵認定的辦法,錢端升法學獎被認定為“部級獎”。根據《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辦法》的規定,2014年舉行第五屆評獎活動。現将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等級和數額 一等獎3項,每項獎金人民币8萬元;二等獎15項,每項獎金人民币2萬元;三等獎 30項,每項獎金人民币1萬元;提名獎20項。 二、申報範圍 (一)申報者範圍 凡普通高校教師,法學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及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報。每人限報1項。合作研究成果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二)申報成果範圍 1. 成果類型 (1)學術專著(不包括教材、工具書、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作品、論文集和個人文集); (2)學術論文(不包括譯文); (3)研究咨詢報告(被省、部級以上黨政部門采用); 2. 時間範圍 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國内外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學術專著或論文(以版權頁為準),研究咨詢報告不受此時間下限限制。 3.申報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學術專著以最後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須整體申報。 (2)叢書不能整體申報,隻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專著單獨申報。 (3)以同一标題發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标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整體申報,隻能選擇單篇論文申報。 (4)研究咨詢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省部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采納證明,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批示複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權存在争議; (2)違反學術規範;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經申報過前四屆錢端升法學獎的研究成果; (5)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委員會成員的成果。 三、申報辦法 (一)申報者請登陸中國政法大學校園網錢獎專題網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http://www.sinoss.net)查詢和下載《申報通知》、《申請評審書》及相關材料。按要求填寫後,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或辦公室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學校教師,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統一組織申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彙總後同時報送《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 (三)法學研究機構,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及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申報者,按要求在《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上簽署單位意見并加蓋公章後,連同《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可自行報送。 四、申報材料 1.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1份(A4紙打印,加蓋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公章)、《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1份。 2.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Word版),請用電子郵件發送至:qianduanshengjiang@cupl.edu.cn。發送郵件的主題和文件名請标明:“xx單位 第五屆錢端升法學獎申報材料” 3. 專著3本(套),每冊在封面用不幹膠标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4. 論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兩份複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全文、版權頁)。在封面用不幹膠标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5. 研究咨詢報告3份(套),同時報送采納證明複印件。在封面用不幹膠标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6.申報成果無論獲獎與否,不再退還。 五、申報和聯系方式 (一)申報受理時間: 2014年4月1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方式 1、郵寄: 2014年5月30日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準)。請挂号寄至: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号,中國政法大學科研處 杜彩雲 收。郵編:102249 2、直接報送:5月30日-31日 受理申報地點: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25号(北三環路薊門橋西南角)中國政法大學1号樓113室。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杜彩雲010-58909650,15801658772 傳 真:010-58909105 錢獎材料報送專用郵箱:qianduanshengjiang@cupl.edu.cn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基金理事會、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