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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10年08月10日 22:25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  點擊:[]

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0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按照“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将組織實施2010年下半年省直及市縣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招考對象 高校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曆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職位明确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曆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曆;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9、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按照法律及有關政策規定,現役軍人、試用期内的公務員、在讀的非201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的人員、有關文件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考職位、名額、考試類别、資格條件等請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hi.lss.gov.cn)點擊進入海南省公務員招考網查閱。 報考海南省法院系統職位的人員還請登陸“天涯法律”(網址:http://www.hilaw.cn)查詢有關情況。 對《公告》中的專業、學曆、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本次考試報名時間從2010年8月16日8:00起至8月20日17:00止。報考人員可在此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進入海南省公務員招考網進行注冊,提交報考申請,并查詢資格審查結果。8月16日、17日和18日三天每天下午18:00前以公告的形式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告公示欄裡發布各職位報考人數的統計情況。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确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信息填報不全導緻未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其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主要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報考後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報考人員隻能選擇招錄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号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三)資格審查 各招錄單位依據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8月 16日8:00至8月20日17:0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在進行注冊時務必記住本人用戶名、賬号、密碼,否則不能進入系統進行報名确認、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 (四)報名确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進行報名确認,報名确認采取網上确認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8月16日8:00起至8月22日17:00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進入海南省公務員招考網進行報名确認(報名費70元)。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确認成功後,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9月10日8:00至9月17日17:00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進入海南省公務員招考網下載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與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聯系。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考試範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國際互聯網上查詢。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考試類别為甲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别為乙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職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專業科目考試。 2、筆試時間:2010年9月18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綜合成績 (1)考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60%、《申論》或《專業》占40%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科目為三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申論》占30%、《專業》占30%合成筆試綜合成績。 (2)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按本人筆試綜合成績的5%給予加分。 (3)根據共青團海南省委、省教育廳、省财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與改革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海南省大學生志願服務中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瓊團聯字〔2007〕8号)、《海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意見》(瓊人勞保〔2008〕87号)和《關于印發我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方案的通知》(瓊教〔2006〕54号)精神,到我省享受中西部政策的11個市縣(瓊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樂東、東方、臨高、定安、屯昌)及三亞的部分貧困鄉鎮(海棠灣、田獨、鳳凰、天涯、育才、崖城)服務的志願者和“三支一扶”畢業生,到我省被列為國家、省扶貧開發重點的6個市縣(東方、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陵水)工作的特崗教師,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上述地區的招考職位,筆試綜合成績加5分。 (4)中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報考者須向團省委、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團省委、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筆試結束5天内向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提供考生名單。 4、筆試綜合成績最低入圍分數線劃定 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按省直機關、市縣單位和少數民族地區市縣單位(瓊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樂東、東方)分别劃定。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綜合成績和招考職數,在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确定面試人選。招考職數在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考職數在9人以下的,比例為1:3。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由省直招錄單位人事部門,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按省直機關、市縣單位和少數民族地區市縣單位(瓊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樂東、東方)分别劃定。 5、其他事項。進入面試範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須向招錄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準考證、報名表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在職公務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将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筆試綜合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其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規定的比例确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教單位人民警察職位和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需通過由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高級人民法院單獨組織實施的體能測試和體檢。體檢項目和标準分别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标準》、《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标準》執行;體能測試的項目和标準分别按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其他機關(單位)人員的體檢項目和标準,按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執行。 五、公示和錄用 各招錄單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拟錄用人員名單,報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後,在網上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錄單位名稱、拟錄職位、拟錄用人員姓名、準考證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學曆學位、畢業院校及專業、現工作單位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隻對公示期内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機關和部分市縣鄉鎮機關實行不确定職位統一招考,錄用審批時将按拟錄用人員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個人志願相結合的原則确定錄用職位,具體辦法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基層工作經曆。基層工作經曆,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曆。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曆。曾在基層工作,後再進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曆。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中“兩年”是指截至2010年7月31日,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 (二)基層工作經曆起始時間。一是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二是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三是已畢業離校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曆,自報到之日算起;四是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五是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曆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确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三)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是指在1992年7月31日至1974年8月1日期間出生。 七、注意事項 (一)有關本次招錄公務員的政策問題可咨詢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二)招考專業分類原則上統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設定。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确定。 (三)拟錄用人員在錄用審批前必須通過海南省公務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資格考試。取得國家二級以上計算機證書、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學曆或經省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認證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計算機證書的人員可免考。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本次公務員招考有關情況請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或上網搜索“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咨詢電話: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公務員管理處)(0898-65371866)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0898-65200852) 技術支持電話:0898-65323395 附件:1. 附表1:海南省2010年下半年省直黨群機關招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表 2. 附表2:海南省法院系統2010年下半年公務員職位表 3. 附表3:海南省2010年下半年部分市縣黨群機關招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表 4. 附件4: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省直行政機關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5. 附件5: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職位表 6. 附件6: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公安系統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7. 附件7: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工商系統、地稅系統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8. 附件8: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司法系統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9. 附件9: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各市縣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職位表 10. 附件10: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各市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職位表 11. 附件11:2010下半年招考單位咨詢電話表 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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