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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清同:論《民法典》之節約資源義務
2022年11月24日 11:59   點擊:[]

【作者】甯清同;

【來源期刊】《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3期;

【摘要】節約資源是指民事主體在其民事活動中應當最大限度地降低資源消耗的數量,以最少的資源消耗,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實現資源效益的最優化和最大化;該義務具有強烈的倫理性和濃厚的傳統性,系基本義務、普遍義務。其價值和功能主要體現在:貫徹實施節約資源之基本國策,适應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履行我國在國際法上的節約資源義務,遵守生态系統規律的客觀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資源的适度利用、合理開發和合理利用。為保障義務之履行,黨政機關應當率先垂範,此外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宏觀調控機制、監督機制和責任機制。

【關鍵詞】節約資源;民事義務;适度利用;合理開發;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