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建宗;
【來源期刊】《法學論壇》2022年第4期;
【摘要】法律的應用實踐是社會活動主體,即享有一般“私權”意義上的普通主體和行使“公權力”意義上的特殊主體,依據法律行使權利或職權、履行義務或職責并承擔責任的“依法辦事”的“合法”行為與活動。普通主體從事法律的應用實踐必須遵循的實踐理性原則是合法性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利己不損人原則、理性克制原則、合作共赢原則。特殊主體從事法律的應用實踐必須遵循的實踐理性原則是合法性原則、權力謙抑原則、尊重權利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尊重常識常情常理原則、人文關懷原則、配合協作原則。
【關鍵詞】法律的應用實踐;普通主體;特殊主體;實踐理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