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建宗、何坤;
【來源期刊】《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3期;
【摘要】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權作為地方變通立法的一個獨特類型,其行使過程面臨着如何平衡制度創新和法制統一等難題,需要以立法原則為導向構築起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的規範體系。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必須始終遵循法治原則、合理原則、節制原則和科學原則。法治原則從立法事權的界分、立法變通的限度以及立法程序三個方面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權施加合法性控制;合理原則從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的功能定位、體系定位以及内容妥當性出發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權施加約束;節制原則通過塑造立法者的節制理念以避免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權運用的濫用;科學原則要求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符合世界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規律并能有效實現預期目标。通過對諸項立法原則展開,可以明确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權行使的界限。
【關鍵詞】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立法權;立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