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長期以農業戶口為标準确認農民的做法有着深刻的曆史和社會原因,但随着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戶籍制度的改革,其弊端也已逐漸顯現。當前,我國可以參考德、日兩國先進立法經驗,明确農民主體資格認定标準,以強化農民職業性,淡化農民身份性,維護農民獨立、平等的市場經濟主體地位,以期克服當前認定标準過于單一的消極影響及解決實踐中其他相關群體資格認定難的問題,保障農民權益的實現。
關鍵詞:農民;主體資格;認定标準
作者: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南海法律研究中心研究人員,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博士生。
原載:《江西社會科學》2015年第2期。
鄭志濤:從身份到職業:我國農民主體資格認定标準的重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