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立法理想與法律運行實踐間背離的中國境遇,以文本法律不完全是能用之法,且立法承諾在執法中不能全部兌現之困局為現實表征。以進化論理性主義的哲學立場和無知論的知識假設為理論支撐,采取反複試錯、吸納建議、對話商談等自發性工具,将實踐證明可行的執法經驗提煉與抽象,進而升華為普遍性規則的試驗立法進路,是修正建構論唯理主義立法進路并撬動當前格局的一個支點。試驗立法進路以采納—輻射這個簡式架構為運作邏輯。目前的試驗立法主要有嘗試探索型試驗立法、落實測試型試驗立法與示範效仿型試驗立法三種模式。試驗立法的實踐性意味着多數立法活動将建立在證據或實證研究的基礎上,也将具有方法論的意義,有望成為我國立法方法法定化的發展方向。
關鍵詞:試驗立法;嘗試探索型;落實測試型; 示範效仿型
作者: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博士生。
基金: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我國轉型社會中的法治思維研究”(項目編号13BFX010)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原載:《北方法學》2015年第3期。
//www.hainanu.edu.cn安晨曦:在經驗與規範之間:試驗立法及其類型化——一種立法進路的提倡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