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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芳:個人信息自決權理論及其檢讨——兼論個人信息保護法之保護客體
2015年12月17日 19:07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  點擊:[]

【摘要】 目前流行的濫觞于德國的個人信息自決權理論主張個人對其一切具有識别性的個人信息(不區分重要和非重要的個人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利用享有決定權和控制權。這一理論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對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小普查案”和“人口普查案”的誤讀。個人信息自決權将保護對象确定為外界無法識别的“保密意志”,這種把人格權“去客體化”,将個人信息作為客體排他性地歸屬于信息主體的做法,無法為他人的行為劃定清晰的禁區,不可能構成私權意義上、受侵權法保護的民事權利。個人信息保護法不是對個人信息自決權的承認和保護,而是作為人格或财産的前置保護機制,旨在防範抽象的人格侵害或财産侵害的危險。

【關鍵詞】 個人信息自決權; 個人信息保護法; 隐私權保護; 人口普查案; 前置保護規範

【作者簡介】 楊芳,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講師,法學博士。

【原載】《比較法研究》2015年第6期。楊芳:個人信息自決權理論及其檢讨——兼論個人信息保護法之保護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