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英萍:未成年人意定監護立法研究
【作者】 葉英萍,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教授、博士生導師;【文獻來源】《現代法學》【摘要】 未成年人意定監護是指在未成年人不處于父母照護權之下時,由未成年人的父母雙方或一方通過委托或者以遺囑方式為其設立監護人,并将對未成年人的照顧與保護委托給監護人代理行使的制度。它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具體體現。未成年人意定監護具有自身的特征,它體現的是作為法定監護人父母的意思與意願,意定監護人履行的是類似于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與保護的義務與責任,保護的是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權和财産權。作為法定監護的補充,我國相關立法規定了委托監護和遺囑指定監護兩種意定監護形式,但從立法本身及其适用效果來看,我國的意定監護還存在着立法體系不統一、内容不夠完善和監護監督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因此,建議由民法典來統一規定意定監護,明确規定意定監護的适用條件、意定監護人選任資格、意定監護人的職責與權利等内容,并建立健全意定監護的監督機制。【關鍵詞】 未成年人; 意定監護; 委托監護; 遺囑指定監護;//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