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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俐:填海造地權:一個民法典物權編應當新增的用益物權
2019年04月28日 16:21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  點擊:[]

唐俐:填海造地權:一個民法典物權編應當新增的用益物權

【作者】唐俐;

【來源期刊】 《雲南社會科學》2019年第2期;

【摘要】目前中國将填海造地作為海域使用權的一種類型納入用益物權的範疇,将填海造地的基礎權利定位為海域使用權,其母權定位為海域所有權,在理論上存在瑕疵,在實踐上産生"換證難"等問題。填海造地的本質是将海域資源轉變為土地資源,涉及廣泛的公私利益和國家的多重身份。填海造地的基礎權利的權能應當涵蓋填海造地的各階段内容,應創設填海造地權作為填海造地的基礎權利及填海造地物權制度重構的基石,填海造地權在權利來源、權利内容、權利客體等方面都具有複合性,宜将其在未來的《民法典物權編》中确立為一種新型的用益物權,并通過明确填海造地權的設立、内容、權利的轉讓與消滅等制度重構中國的填海造地物權制度。

【關鍵詞】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權;基礎權利;母權;填海造地權;用益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