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唱,張雅玲:民法典中個人信息的界定分析
【作者】蔡唱,張雅玲
【來源期刊】 《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4期;
【摘要】 《民法總則》第111 條原則性确定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對其是否權利、構成等内容語焉不詳。《民法典人格權編 (草案)》(内部征求意見稿) 和 《民法典人格權編 (草案)》一審稿都是單章規定,前者規定隐私權和個人信息權,後者僅規定為個人信息。但兩者對個人信息的界定未能與隐私等其他人格權有效區分、識别對象和标準表述不準确。在比較分析基礎上,建議采納 “下定義 + 分類”模式,以 “識别型”定義和個人敏感信息、個人一般信息分類界定個人信息,更全面地對個人信息予以界定。
【關鍵詞】個人信息; “識别型”定義; 個人敏感信息; 個人一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