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志濤、王崇敏;
【來源期刊】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3期;
【摘要】城市高樓林立,人口密集是導緻建築物抛物、墜物侵害愈加嚴重的社會外因,而受害人隻能在《侵權責任法》框架下尋求賠償救濟是導緻這一"高空頑疾"久治不愈的制度内因①。司法實踐中,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形成的《侵權責任法》第87條,即建築物使用人按份補償責任,并未實現對受害人的及時和充分救濟,亦未最大化實現預防和懲戒的制度功能,反而造成新的道德風險和社會糾紛。救濟方式上,侵權責任承擔并非是對受害人救濟的唯一途徑。基于侵權法的歸責原則和責任分攤機制,構建建築物抛物、墜物侵權責任強制保險,能夠兼顧可能加害人的行為自由和受害人的權利救濟,提升社會風險防控效率,在制度上改變侵權法獨木難支的僵局。
【關鍵詞】建築物抛物、墜物;侵權責任;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