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真明、王少祥;
【來源期刊】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3期;
【摘要】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應立法先行,重視制度創新,通過立法将政策利好落到實處。囿于《立法法》第8條的規定,地方事權無權突破中央事權的限制,因此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在财稅、投資、海關、金融、仲裁等關鍵領域的制度創新缺乏足夠的立法權限。在立法層面解決海南地方立法權受限問題有三條路徑:從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長期繁榮發展來看,應争取全國人大将有關經濟建設的立法權下放,将海南打造成"經濟法律特區";以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為目标,由全國人大制定《自由貿易港法》并在其中予以充分授權;争取中央的一攬子立法授權,将最為迫切的重點立法領域的法律調整适用權一攬子授權給海南,以解決《自由貿易港法》出台之前海南立法權受限問題。
【關鍵詞】自由貿易港;立法創新;創新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