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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波、王玉:論應急行政法的部門定性及其法治發展路徑
2021年01月25日 16:26   點擊:[]

【作者】譚波、王玉;

【來源期刊】《江漢學術》2021年第1期;

【摘要】】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促成的應急行政的職能專門化,進一步顯示了應急行政單列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突發事件"大應對"或"大應急"的體系應運而生、應時而行,就這一點而言,同為大國的美俄應急管理的國家安全化趨勢,對我國應急行政與國家安全之間關系的定位有着明确的啟示作用:部門協調需要強化,資源調配能力需要進一步統合。行政緊急權21世紀初走上前台的過程,不同于當前應急行政權的統合,兩者有着不同的功能與理論側重。應急行政法的原則應進一步體現專門化,同時考慮利益衡量的問題。應急行政法應契合社會共治趨勢,體現其部門中的"軟"屬性,同時注重本領域法律規範的有機整合。

【關鍵詞】應急行政;應急行政法;行政應急性原則;社會共治;國家治理;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