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秀衛、李靜玉;
【來源期刊】《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3期;
【摘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立足于我國的基本國情,以保障真正落實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為核心。其吸取了民事委托代理制度的精華,但不同于行政授權、行政委托,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特有産物。現有自然資源權屬和管理制度仍存在一定的不清晰、不完善、不規範的問題,構建和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應優化權責利體系,規範權力移轉和行使的法律依據,增加約束與激勵機制,注重自然資源資産科學、系統監管,匹配中央與地方政府财權事權。
【關鍵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所有權;委托代理;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