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修訂沿海邊防管理條例 專家:将維護海洋權益
    2012年11月26日 20:22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丁甯):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35次會議27日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條例》明确規定,進入海南省管轄海域的外國船舶如果存在違反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行為的,公安邊防機關可依法采取扣押等多種措施予以處置。據悉,這也是中國地方性法規中首次對這類情況作出明确規定。此舉立刻引發了外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在接受本台記者采訪時,清華大學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海洋法研究中心李兆傑教授認為,《條例》的修訂主要針對中國近年來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方面遇到的新問題。他表示:“中國自己可以實行管轄權的這些海域經常受到外國的不法侵權。而國家層面原有的法律規定太過籠統和原則,不夠具體,特别是對于已經實行了違法侵權的這些外國船舶與人員,在執法和進行相關懲罰這方面做的還不夠。” 在此次修訂的《條例》中,海南明确界定了外國船舶及其人員進入海南管轄海域不得違反的六項行為,包括:非法停船或者下錨,尋釁滋事;實施侵犯國家主權或者危害國家安全的宣傳活動和行為等。對于違規的外國船舶及其人員,公安邊防機關可以依法采取包括檢查,扣押,驅逐等措施予以處置,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條例中規定的“非法停船或者下錨”為例,李兆傑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外國船舶擁有在中國領海裡“無害通過”的權力。但這種權力是有限定條件的。“它指的是通過但不能停、不能下錨。過去的情況是人家違反了,我們的執法部門也隻能把其攆走,而現在則可以依法規實行具體管轄。” 多位國内法律界專家認為,新修訂的《條例》對于有效維護中國的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将發揮重要作用。對此,李兆傑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行使主權的一個主要表現就是執法,尤其是現在在南海海域,不同的聲索國出現了聲索重疊,那麼中國怎麼體現出自己的主權主張呢?這就是最根本的一個體現。” 《條例》中還特别針對三沙市的相關邊防管理作出規定,此舉得到李兆傑的特别肯定。他認為,這為剛剛成立的三沙市在管轄中國所屬海域過程中的執法工作提供了充足的國内法依據:“這個《條例》的操作性非常強,明确指出什麼樣行為可以管,管到什麼程度”。 李兆傑表示,很多沿海國家在行使自己的海上主權時,都是以國内法作為依據的。他認為,新修訂的《條例》反映了中國将大力加強制度能力建設,“國際法賦予你的權力要靠你的國内制度能力建設才能體現出來。過去,我國在海洋維權方面的短闆就是我們自己的國内制度能力建設還有一些差距。海南的舉措證明,中國的整個能力制度建設在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