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拒絕與中方商建海上問題磋商機制
    2013年02月21日 16:03

原标題:菲拒與中方商建海上問題磋商機制 早報訊 針對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問題上的争議,中國外交部邊界與海洋司副司長歐陽玉靖昨天透露,2010年3月,中方向菲方正式提出建立“中菲海上問題定期磋商機制”的建議,中方也多次向菲方提出重啟兩國間建立信任措施機制,至今菲方都沒有任何答複。中方希望菲方回到雙邊談判解決争議的正确軌道上來。 2月19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稱,中國已将菲律賓方面就中菲南海争議提請國際仲裁的通知予以退回。不過,菲律賓外交部發表聲明稱無論中國是否接受菲方的照會,都将繼續推進針對中國的仲裁進程。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的首席顧問阿爾門德拉斯昨天也聲稱,菲律賓尋求通過國際仲裁解決與中國的領土糾紛是在一個“正确的軌道上”。 洪磊昨天表示,菲律賓和中國都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簽署國,在全面認真落實《宣言》上是有承諾的。我們不贊成菲律賓外交部提起國際仲裁的做法,并已明确表達了反對的立場。洪磊稱,中方主張,目前得到本地區大部分國家支持的對話框架應予堅持。 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馬克卿近日在菲律賓大馬尼拉地區舉行的春節招待會緻辭中指出,“不可否認,目前兩國關系面臨着困難和挑戰。但我們相信,繼續發展中菲友好合作,符合兩國的根本利益和兩國人民的願望及福祉,也具有巨大的潛力。” 歐陽玉靖昨天稱,中國有18000多公裡的海岸線,同時有數千個島嶼,由于曆史原因和海洋法的發展,目前中國同8個相鄰和相向的國家都存在海上争議,分别是朝鮮、韓國、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文萊、印尼、越南等國家,并且與每個國家争議的情況不完全一樣。有關争議可以概括為兩類,一類是島礁主權争議,比如南沙群島。第二類是海洋劃界的争議,主要追溯到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為這個公約導緻許多海上鄰國的海洋主張出現重疊。這兩類争議相互影響、相互交織,大大增加了問題的複雜性。 歐陽玉靖表示,從形勢發展變化來看,2013年中國的邊海工作主要挑戰可能仍将來自于周邊海上,個别的問題在某些因素的作用下甚至可能繼續突出。但他強調和平談判仍是中國解決領土争端和海洋權益問題的正确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