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就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聲稱将于近期公布所謂最終裁決發表談話
    2016年06月30日 09:05

原标題: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就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聲稱将于近期公布所謂最終裁決發表談話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29日就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聲稱将于近期公布所謂最終裁決發表談話,全文如下: 應菲律賓共和國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以下簡稱“仲裁庭”)于2016年6月29日對外稱,将于2016年7月12日公布所謂最終裁決。我想再次強調的是,仲裁庭對本案及有關事項無管轄權,不應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 一、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單方面就中菲在南海的有關争議提起仲裁。中國政府随即聲明,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此後,中國政府多次重申這一立場。 2014年12月7日,中國外交部受權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全面系統闡明了中國政府對該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即仲裁庭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沒有管轄權,中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擁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裁決。中國政府當即聲明有關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針對仲裁庭11月24日至30日就該案實體問題進行的庭審,中國政府再次闡明了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 2016年6月8日,中國外交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關于堅持通過雙邊談判解決中國和菲律賓在南海有關争議的聲明》,重申中國堅持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仲裁案以及通過雙邊談判解決中菲在南海有關争議的立場。 二、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違反國際法。 第一,中菲通過一系列雙邊文件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早已就通過雙邊談判解決南海有關争議達成協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規定的仲裁程序不适用中菲南海有關争議。 第二,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不在《公約》的調整範圍内,更不涉及《公約》的解釋或适用。 第三,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構成中菲兩國海域劃界問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而中國已根據《公約》第298條的規定于2006年作出聲明,将涉及海域劃界等事項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強制争端解決程序。

第四,菲律賓無視中菲從未就其所提仲裁事項進行任何談判的事實,偷換概念,虛構争端,未履行《公約》第283條就争端解決方式交換意見的義務。 三、仲裁庭建立在菲律賓非法行為和訴求基礎上,對有關事項不具有管轄權。仲裁庭不顧中菲已選擇通過談判協商方式解決争端的事實,無視菲律賓所提仲裁事項的實質是領土主權問題的事實,規避中方根據《公約》規定做出的排除性聲明,自行擴權和越權,強行對有關事項進行審理,損害締約國享有的自主選擇争端解決方式的權利,破壞《公約》争端解決體系的完整性。 四、在領土問題和海域劃界争議上,中國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争端解決方式,不接受任何強加于中國的争端解決方案。中國政府将繼續遵循《聯合國憲章》确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堅持與直接有關當事國在尊重曆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有關争議,維護南海和平穩定。菲律賓訴中國仲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