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常務副主任張良福教授縱論“中美戰略博弈視角下的中國海洋權益維護面臨的挑戰與應對”
    2023年12月08日 23:02

2023年11月11-12日,由廈門大學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主辦,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海洋法與中國東南海疆研究中心承辦,廈門市海洋國際合作中心、福建海洋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協辦的“海洋法的最新發展與周邊涉海問題”學術研讨會在廈門大學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成功舉行。本次會議聚焦“海洋法的最新發展”“周邊涉海問題”兩個議題,來自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南海研究院、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南開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大連海事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廈門大學等單位的百餘名嘉賓,通過線下或線上方式參加此次會議。

開幕式由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董世傑助理教授主持。

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張海文研究員和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副院長施餘兵教授緻開幕辭。

張海文研究員指出,在疫情期間海洋法領域出現了很多新發展,期待各位專家學者在本次會議上能夠進行富有成效的交流,從而為中國海洋強國建設和全球海洋治理貢獻學界力量。

施餘兵教授在緻辭中對各位嘉賓表示了歡迎。他指出,全球海洋治理正處于變革期、調整期。一方面,BBNJ國際協定今年6月得以順利通過,國際海底礦産資源開發規章和塑料污染治理國際條約正在談判制定以及國際司法機構關于氣候變化的咨詢意見案正在加速推進,這将對未來全球海洋秩序産生深刻、全面影響;另一方面,菲律賓等南海沿岸國不斷挑起事端,損害中國海洋權益,也為海洋法學界提供了新的研究議題。他還介紹了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近年來的發展情況,并預祝本次會議取得圓滿成功。

議題一:海洋法的最新發展

開幕式後,會議進入報告環節。議題一“海洋法的最新發展”由大連海事大學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鄒克淵教授主持。

西北政法大學潘俊武教授做了題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引領下的南海區域合作——以海洋科學研究為平台”的報告。他指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起草時,并未把海洋看作一個整體,而是對其進行功能性劃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碎片化分割正是當前南海合作産生阻礙的根本原因。中國積極倡導南海合作,南海其他周邊國家基于共同利益同樣意識到合作的重要性,海洋科學研究這一低敏感領域為南海合作提供了契機。由于海洋科學研究缺乏一個明建的概念,因此,可以從區域的角度加以界定,弱化區域劃分,借鑒地中海周邊國家合作實踐,顧及相鄰國家的權利主張。目前海洋科學研究多存在于倡導性政策中,法律約束相對較弱。他最後強調,人類命運共同體概念可以将區域很好地聯系起來,将南海看作一個整體,周邊國家共商共建共享,從而實現合作共赢。

南開大學白佳玉教授做了題為“沿海國對《極地規則》形成與發展的影響:基于俄羅斯和加拿大實踐的實證研究”的報告。她首先介紹了《極地規則》的主要内容以及加拿大與俄羅斯有關《極地規則》安全措施與防污措施的談判情況,認為本次談判體現了運用北極航道管理經驗、聯合他國提案、調整國内法、多角度提出論據的特點。兩國在《極地規則》生效後都進行了國内法調整,并對極地航行剩餘權利作出實質性規定。她最後總結了影響國際組織國際造法進程的五個要素:規則領導力(chiefship)、設計與國際形勢相适應的内容(compatibility)、形成可靠的基于提案的聯盟(combination)、為解決公共問題做出貢獻(contribution)、循環促進現有法律的發展(circulation)。

武漢大學蔣小翼教授做了題為“終結海洋塑料污染:國際法規制的差距與完善路徑”的報告。她指出,海洋塑料污染問題凸顯、國際合作關注度提高以及國際規則制定的新動态為國際法規制海洋塑料污染提供了契機。但海洋塑料污染的國際法規制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硬法規制“碎片化”、軟法面臨變革挑戰、專門組織缺席與有限效果等法律困境。她最後提出了完善海洋塑料污染國際法規制的三條進路:一是應對海洋塑料污染治理規則碎片化;二是變革軟法制度;三是确立聯合國環境署為主要的議事協調機構。

浙江大學邱文弦副教授做了題為“氣候變化背景下海洋劃界規範續造與國内涉海司法實踐”的報告。她首先指出氣候變暖導緻海平面上升,引發國際海洋秩序的混亂,從而出現了新的法治訴求。在劃界規範續造方面,應繼續固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價值,但需要變更以往的證成規則,以及明确規則續造的整全思路。其次,介紹了國内涉海司法實踐,盡管立法方面取得進展,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分别在2017年與2023年進行了修訂,但仍存在不少挑戰,例如浙江省仍然存在“臨海不親海”、海洋生态環境風險隐患增加以及海洋生态環境治理體制尚不完善等有待解決的深層問題。在海洋生态環境司法實踐中,公益訴訟案件增長迅速,但存在起訴主體相對單一,環境資源損失評估也有待加強等問題。最後,針對國際和國内實踐中面臨的問題,她建議後續推進需要從國際層面良法與國内層面善治兩方面加強。

武漢大學吳蔚副教授做了題為“日本排放核污水行為所涉及的國際責任及中國應對”的報告。她首先介紹了日本核污水排放現狀,主要包括其排放背景及排放進程,并指出了核污水排放對于東北亞的海洋生态以及漁業所造成的嚴重影響。其次,指出日本排放核污水行為所違反的日本國内法、國際公約以及國際法原則,并強調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報告不能排除日本核污水排海行為的違法性。最後,針對日本排放核污水的行為,分别從法律途徑、國際輿論途徑、外交途徑以及國際合作途徑四個方面為中國提供了可行的應對措施。

中國海洋大學王金鵬副教授做了題為“制度互動視角下BBNJ協定劃區管理工具适用探析”的報告。他首先提出了在BBNJ協定預計于不久後生效的背景下,BBNJ劃區管理工具在實際使用中可能會與哪些制度互相影響以及可能的結果這一問題。其次,引入了制度互動理論,并介紹了制度互動理論的概念、作用等。再次,分析了BBNJ協定劃區管理制度與其他國際法律制度之間的互動,如功能性聯系、政治性聯系等。随即讨論了BBNJ協定劃區管理制度與國内法律制度的互動,如垂直互動與實踐互動。最後,建議中國應在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思想的指導下積極參與BBNJ協定劃區管理,提出和傳播中國話語,促進中國話語在國際法中的制度化,維護和拓展中國海洋權利。

甯波大學郝會娟講師做了題為“論不遵守情勢機制促進具有拘束力的海洋塑料污染全球協議适用——兼論‘海洋塑料污染全球協議’的中國方案”的報告。她指出,各國的遵約問題是國際法談判的難點。在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治理中,國家不遵約的内部因素有經濟實力與科技水平不足、國家利益的考量、法治的不完善,外部因素有現有的國際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法律的不完善、問責機制缺失、共同但有區别的責任的适用。從不遵守情勢機制在促進國家遵約的适用情況來看,目前存在資金、技術、法律三方面的難點,如何平衡各國利益成為重點。為此,她提出了五項應對方法:一是完善全球機制;二是加強發展中國家的能力建設;三是設置資金機制;四是設置不遵守情勢機制,預防不遵約;四是預設激勵措施,便利國家遵約。她最後建議中國需要強化海洋塑料污染的外交立場,争取國家利益最大化,同時加強國際合作,增強中國對未來公約的适用能力。

清華大學博士生陳曦笛做了題為“海平面上升對海上地物國際法律地位的影響”的報告。他首先簡要介紹了研究背景,并指出在海平面上升的背景下海上地物地位規則将如何發展的問題。他認為,海平面上升對海上地物的國際法地位的挑戰,主要體現在海陸相對位置及陸地生态環境的變化對于海上地物國際法地位的影響,并對人類幹預措施的法律效果提出一定懷疑。其次,他指出了海上地物國際法規則的解釋分歧,并闡述了國際實踐驅動的國際法規則的演化進程。最後,建議通過對國際法規則加以發展,來應對海平面上升對海上地物國際法律地位的影響。

廈門大學博士生莊媛做了題為“‘土著人民和當地社區’參與BBNJ協定:法理、表現及展望”的報告。她首先對“土著人民和當地社區(IPLCs)”進行了基本的概念介紹,指出了二者的共性與差異,并分析了IPLCs為何要參與BBNJ協定,IPLCs目前在BBNJ協定中的參與度,以及在BBNJ協定生效實施後IPLCs将如何進一步參與BBNJ協定以發揮作用。其次,指出IPLCs作為BBNJ協定的重要利益攸關方與養護和可持續利用BBNJ的關鍵貢獻者,在參與立法生成的過程中處于邊緣地位,而在案文制度安排中兼具進步性和局限性,并就此提出IPLCs參與BBNJ協定相關機制中的建議。最後,表示中國雖不存在土著人民,但擁有大量與BBNJ協定相關的、潛在的當地社區,例如中國海南的“潭門漁民”等,因而多元主體參與機制的研究具有一定意義。

廈門大學博士生郝藝穎做了題為“國際海底區域‘兩年期規則’的未來走向”的報告。她首先對“兩年期規則”進行了背景介紹,闡述了《“區域”内礦物資源開發規章》談判最新進展及“兩年期規則”的主要内容。其次,從“協商一緻”決策機制的局限性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的立法實踐兩個角度,說明了“兩年期規則”的法律依據。再次,提出了“兩年期規則”的适用分歧,主要體現在理事會推遲審議的合法性、理事會臨時批準的效力、理事會可否為法技委提供“指導與指示”三方面。最後,就應對“兩年期規則”到期後的法律問題提出了建議。

議題二:周邊涉海問題

議題二“周邊涉海問題”由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賈宇研究員主持。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張良福教授做了題為“中美戰略博弈視角下的中國海洋權益維護面臨的挑戰與應對”的報告。他首先結合中國的地理特征指出,中國是陸海兼備型國家,會受到陸海兩個方向的安全威脅,因此對于周邊海域的風險挑戰要有更加清醒的認識和估計。接着通過分析中國“大國是關鍵,周邊是首要,發展中國家是基礎,多邊是重要舞台”的全方位的外交布局,強調了周邊海域在中國維護海洋權益和海洋安全中的重要地位;通過分析近些年來周邊有關國家在中美戰略博弈加劇背景下對華政策發生的變化和這些變化對中國維護海洋權益造成的不利态勢,指出中國應緻力于以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為指導,把周邊海域打造成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共同繁榮發展之海。應樹立實力思維、大國思維和法治思維,把維護海洋權益的主張和決心建立在不斷增強自身實力的基礎上,要有應對突發風險升級的準備和能力。要關注國際海洋法方面的新動向,主動參與和引領國際海洋法治的發展,增強運用國際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意識和能力。要加強形勢研判,善于抓住機遇,敢于鬥争,善于鬥争。

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羅剛研究員做了題為“德國南海政策立場的近來演變、影響因素與前景展望”的報告。他認為,德國的南海政策立場近來發生了演變,從謹慎隐晦走向積極坦率,如今又顯示出向美靠攏的傾向。“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國際水域”等具有美式政治表達特征的非法律規範性用語開始被一些政客生硬地引入德文,滲入德國新政府的外交工作。他分析了這一演變背後的影響因素,包括驅動因素和牽制因素。他認為,貿易航線及供應鍊的關切、對華關系博弈優勢的謀求以及多邊外交的雄心驅動着德國不會放棄打南海牌,走南海棋,而美國及北約的因素、歐洲一體化的領導力建設以及國内的政黨碎片化狀态也影響着德國的南海政策立場。他最後對德國南海政策立場的前景進行了展望。

大連海事大學劉晨虹副教授做了題為“上合組織内陸國過境出海權法律問題研究”的報告。首先,進行了相關的背景介紹,包括内陸國的定義、如何促進内陸國經濟發展以及為什麼要将内陸國過境出海問題納入上合組織框架。其次,介紹了内陸國過境出海權主要的國際發展,介紹了《國際聯盟盟約》《巴塞羅那公約》《公海公約》以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公約或文件關于内陸國過境出海權的規定,并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部分進行了重點解讀。再次,介紹了上合組織國家間有關内陸國過境出海權的雙邊和多邊協定,認為現有雙邊和多邊協定存在政治環境、法律框架和機制保障問題。最後,就在上合組織框架下解決内陸國過境出海問題提出建議,即上合組織可首先在9個成員國内部達成有關内陸國過境出海的一攬子協定,同時設置實體機構如上合組織互聯互通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劉衡副研究員做了題為“中國關于國際海洋争端解決的政策與實踐”的報告。他首先介紹了中國關于國際争端解決的基本立場,包括以和平方式解決、談判協商優先和遵循國家同意原則。在國際海洋争端解決的實踐中,中國既有中越北部灣劃界的成功實踐,也有菲律賓單方所提“南海仲裁案”的不愉快經曆。因此,近年來,中國更加強調國家同意原則的重要性,強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并非解決國際海洋争端的唯一依據。最後他總結道,中國關于國際海洋争端解決的政策與實踐需要三個堅持,即國家同意原則的基礎性、談判協商的優先性和在同意的前提下對第三方程序的開放性。中國在未來可以通過政策宣示充分肯定談判協商與強制程序二者關系的多樣性,在實踐中靈活運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促進海洋争端和平解決。

上海交通大學鄭志華副研究員做了題為“南海叙事之争态勢:問題症結與客觀化路徑”的報告。首先,指出當前國際社會秩序的一般圖景主要是後真相時代全面到來。接着介紹了南海叙事的現狀,主要有三方面表現:一是各種海域感知與倡議層出不窮,二是國際叙事能力失衡,三是叙事極端分裂與對立。其次,剖析了南海叙事的形成機理與問題症結,指出影響南海叙事的因素主要有立場、事實、規則和話語權等方面,而其中最為核心的是立場問題,而立場本身有極大的不可調和性。因此,應讓事實、規則等能夠客觀化的因素在認知塑造中發揮更大作用,以創造反思各種立場的契機,并促進矛盾調和與共識達成。最後,提出南海認知的客觀化路徑,即應當多維度地感知南海态勢、加強透明度建設,同時注重信息的實效性、叙事的反思性以及對未來事态作出預測與預警。

中國南海研究院丁铎副研究員做了題為“近期南海認知戰動向、特點”的報告。他指出,國際輿論和法理基礎是中國目前在國際争端解決中的薄弱點。盡管“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的做出已有七年,但是我們不能低估裁決的負面影響。随着時間的推移,裁決的消極影響不僅不會淡化,反而越來越被凸顯出來。因此,中國必須做好在認知領域開展關于“南海仲裁案”的輿論戰的持久準備。在官方不便發聲的情況下,媒體、學者等非官方主體應當發揮積極作用,通過舉辦、參加學術會議等渠道傳遞中國聲音、引導國際輿論。此外,還要加強法理上的研究和應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何田田副研究員做了題為“曆史資料在争端解決中的證據效力”的報告。她指出,目前學界涉及曆史資料的專門研究比較少,通常是在論述其他問題的時候附帶探讨曆史資料在個案中的證據效力問題,很少單獨研究。通過實證研究方法,梳理、考察國際法院在領土争端案件中對于争端雙方所提交的證據的态度,她認為曆史資料本身很難發揮證據效力。一方面,是因為曆史資料所反映的信息缺乏完整性;另一方面,是因為曆史資料的真實性存疑。在此基礎上,她進一步認為,即使曆史資料具備完整性和真實性,也不一定會獲得司法機構的認可,原因在于未滿足司法機構所要适用的實體規則的構成要素。關于如何發揮曆史資料的證據效力,她提出,曆史資料應當具有相關性,還要讓不同證據載體之間所反映的事實能夠構成一個相互印證的關系。

上海大學崔浩然講師做了題為“南海争端中的非國家行為體:活動現狀與法律問題”的報告。首先,介紹了非國家行為體的含義、類型,參與海洋權益争端的背景和動因,以及參與海洋權益争端的方式和類型。其次,分析了非國家行為體在海洋權益争端中的主體地位問題,認為非國家行為體的主體地位不明,導緻國際法适用困難。再次,分析了非國家行為體參與海洋權益争端的法律後果與責任歸因,即非國家行為體的參與行為歸因于國家情形和歸因于個人情形。最後,就非國家行為體參與中國海洋維權活動提出建議,即研判和應對圍繞非國家行為體參與行為引發的法律戰,以公私合作理念推動和完善海洋維權機制,區分非國家行為體獨立參與和受國家控制兩種情形,以及明确非國家行為體參與海洋維權活動的自發性和輔助性。

廈門大學董世傑助理教授做了題為“述評菲律賓最高法院關于‘《南海協議區三方聯合海洋地震工作協議》案’的判決”的報告。首先,對案情做了簡要介紹。其次,分析了案件所涉及的程序問題,即總統能否作為被告,調卷令和禁止令能否作為恰當的救濟,法院審級是否被違反,以及司法審查的要件是否滿足。再次,分析案件所涉及的實體問題,即“三方協議”所涵蓋海域的法律地位,“三方協議”是否涉及“勘探石油資源”,以及“三方協議”是否違憲。最後,分析了本案的潛在影響,即1987年憲法所體現的菲律賓對自然資源強烈的控制欲排斥共同開發,菲律賓可能隻接受其主導下的油氣開發,以及菲律賓違憲審查的低門檻給中菲處理南海問題增添不确定性。

大連海事大學博士生袁玮做了題為“全球海洋治理視野下的中國休漁制度”的報告。她指出,當前海洋漁業資源的可持續性面臨嚴重挑戰,亟需制定科學合理的休漁制度。在此背景下,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不斷完善國内休漁制度。她從立法、執法和司法三個層面介紹了中國休漁制度的實踐,認為中國休漁制度至少具有三個方面的亮點:完善科學的休漁補貼制度;重視案例複盤;推動公海休漁制度的落實。她最後指出,休漁制度作為有效的養護海洋生物資源和可持續利用的關鍵路徑,應當受到更多的重視,雖然休漁制度的實行短期内對漁業收入有一定的影響,然站在全球海洋治理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應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政策。

閉幕總結

在閉幕環節,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張海文研究員和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副院長施餘兵教授分别緻閉幕詞。

張海文研究員對本次學術研讨會予以高度肯定,認為各位嘉賓的報告具有議題廣泛、跨界性強、緊跟熱點、視角多元等特點。此外,她對海洋法學界未來的研究提出了幾點建議,包括信息來源要權威、分析要全面、邏輯要嚴密、結論要嚴謹、緊跟海洋科學最新發展等。施餘兵教授表示,通過一天的交流讨論,大家都受益匪淺,并對本次會議的合作夥伴以及會務人員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