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和南海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主辦,中國社會科學院海洋法與海洋事務研究中心協辦的第四屆南海區域合作論壇暨海峽兩岸南海合作研讨會于2016年10月15日在海南陵水舉行。會議發表了被稱為“陵水共識”的聲明,全文如下:
第四屆南海區域合作論壇 暨海峽兩岸南海合作研讨會聲明
(陵水共識)
第四屆南海區域合作論壇暨海峽兩岸南海合作研讨會于2016年10月15日在海南陵水舉行。兩岸專家學者及業界人士就以下議題進行了深入的研讨:兩岸關于南海諸島的史料;兩岸關于南海島礁及海域法律地位的立場;兩岸關于南海漁業資源環境的開發、養護和管理合作;南海博弈中的中美日關系以及台灣的角色等。
與會者大多高度認同:
一、我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的曆史事實和法理依據十分充分。曆史傳承的南海斷續線是中華民族的共同遺産,其法律效力不容否定。兩岸應加強關于南海的史料交流,以及曆史和法律問題的合作研究,進一步強化我國有關南海主權及海洋權益主張的曆史和法理依據。
二、我國南海諸島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我國在南海擁有曆史性權利。應菲律賓共和國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嚴重錯誤,其裁決損害了我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兩岸應合作研究該裁決中的有關問題,駁斥其在事實和法律上的錯誤觀點,彰顯我國南海權益主張的合法性。
三、兩岸應尋求在南海漁業資源環境的開發、養護和管理方面進行合作。為此,兩岸學者和業界應加強有關的信息、科技、政策交流與合作。
四、在美國實施亞太再平衡的背景下,南海形勢複雜化,我國南海維權面臨諸多挑戰,兩岸應加強南海合作,共同維護南海主權和海洋權益。
全體與會者認為,此次會議進一步深化了兩岸關于南海曆史、政治、法律和漁業資源環境等問題的交流和認識,兩岸應繼續加強關于南海問題及事務的交流與合作。
主辦單位:海南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
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
海南省南海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
協辦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海洋法與海洋事務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