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之國,海南省南海法律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席,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研究生學曆,法學博士,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2011年高票連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高之國教授先後就讀于吉林大學和中國政法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曾留學美國、加拿大和英國,先後獲得了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并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長期在國外從事法學教學和科研工作。他是國内外同行公認的國際能源法、環境法和海洋法專家。代表性著作和論文
著作:《國際海洋法的理論與實踐》(合著),北京:海洋出版社,2006年,291頁。 《國際海洋法的新發展》(合著),北京:海洋出版社,2005年,245頁。 《國際海洋法論文集》(合著),北京:海洋出版社,2005年,294頁。 《世界各國采礦和石油立法和合同比較研究(英文) 》,北京: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2004年,114頁。 《石油和天然氣開發的環境管理(英文)》,倫敦:科羅國際法律圖書出版社,1998年, 615頁。 《國際石油法律和合同:趨勢和方向(英文) 》,倫敦:格雷姆和喬曼出版社, 1994年,260頁。 《亞太地區的海洋政策》,北京:海洋出版社,1990年,290頁。 《聯合國海洋法評介》,北京:海洋出版社,1985年,85頁。 《國際環境法》,第3版,英國丹迪大學, 1996年,600頁 《資源和能源的環境法律和政策》,第, 3版,英國丹迪大學,1996年,580頁 《國際石油法律實務》,第2版,1998年,美國美利堅大學,850頁 論文::“South China Sea: Turning Suspicion into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Cooperation”, in S. Swee_Hock et, Ed., Asean-China Relations: Realities and Prospects, Singapore: Institute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2005, pp.329-43. “The Key Issues in the East China Sea: A Status Report and Recommended Approaches”, in S. S. Harrison, Ed., Seabed Petroleum in Northeast Asia: Conflict or Cooperation? , Washington DC: The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2005, pp. 32-39. “公海制度及平時和戰時的海上軍事活動”,《中國軍法》,第76期,2005年9月,第53-55頁。 “用于國際航行的海峽制度及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制度”,《中國軍法》,第75期,2005年7月,第51-54頁。 “經濟發展和海洋地地資源”, 《地質工作與國民經濟發展需求高級研讨會論文集》,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2003年8月30日,第89-94頁。 “東部大海洋戰略”, 《中國船檢》,第35号,2003年4月,第22-25頁。 “亞太地區能源礦業和石油開發中的公衆參與問題:OK TEDI案及其影響 (英文) ”,《可持續發展和公衆參與》,倫敦: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2年。 “略論海軍和海洋法問題”, 《海軍雜志》2001年第6期, 第11-14頁。 “亞太地區海上合作的領域和原則(英文) ”, 《海洋年鑒》,第16卷,2001年,第100-14頁 “國際法上共同開發的法律概念和問題(英文) ”,《海洋年鑒》,第13卷,1998年,第107-24頁 “關于海上平台棄置的當代國際法問題:英國案例分析(英文) ”,《海洋開發和國際法》,第28卷1期,1997年,第59-78頁 “國際石油開發合同和巴西(英文) ”,《國際石油天然氣法律和稅收評論》,第15卷3期, 1998年,第79-87頁 “中國石油投資的法律制度:外國公司的觀點”,《國際能源和自然資源法雜志》,第14 卷,1995年,第161-78頁 “國際石油勘探和開發合同的發展和方向(英文) ”,《國際競争雜志》,第17卷,1994年,第109-38頁 “國際石油勘探和開發協議:環境條款評價(英文) ”,《國際能源和自然資源法雜志》,第12 卷,1994年,第240-56頁 “南海:從沖突走向和平(英文) ”,《海洋開發和國際法》,第25卷,1994年,第345-59頁 “中國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英文) ”,《海洋政策》,第15卷,1991年,第199-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