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報】王崇敏:海上絲路建設體現我國周邊外交政策
    2014年08月10日 14:03

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王崇敏 海上“絲綢之路”是中國與世界其他國家(地區)進行貿易、漁獵、航海、宗教和文化交流、移民、異域考察、國家外交等活動的海上航線。自海上絲路出現後,其繁榮程度及其曆史影響遠勝于陸上絲路。 和平發展、合作共赢 是海上絲路的核心價值 2013年10月3日,習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亞國會發表題為“攜手建設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的重要演講,建議“中國願同東盟國家加強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國政府設立的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發展好海洋合作夥伴關系,共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習近平主席強調,“中國将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堅定不移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開放戰略”。 “絲綢之路”的核心價值是和平發展、合作共赢。海上絲路體現了我國和平發展的基本國策。2005年《中國的和平發展道路》白皮書系統地闡述了中國的和平發展戰略,深刻指出“和平是發展之基,發展是和平之本”。2011年《中國的和平發展》白皮書莊嚴宣布:“中國積極為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絕不搞侵略擴張,永遠不争霸、不稱霸,始終是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穩定的堅定力量”。 曆史上,當中國作為世界最早的海洋強國時,并未憑借自己強大的綜合國力掠奪、征服其他國家和民族,而是帶着“絲綢”平等交易,友好交往。而西方的海洋文明幾乎是侵略、殖民的同義詞,将北美和澳洲等土著人的家園占為己有,将世界其他弱小國家和民族幾乎全部殖民化。 現在美國重申亞太再平衡戰略,借助我國與海上鄰國存在的島礁歸屬和海域劃界争端,不斷拉幫結派、挑是撥非、推波助瀾,企圖在海上全面遏制中國。日本則借由美國重返亞太遏制中國的基本國策,迅速加強其在亞太地區的政治影響力和軍事實力,對中國的海洋安全構成直接威脅。海上絲路建設是我國貫徹和平發展的國策,也是應對美國重返亞太、在海上全面遏制中國的基本對策之一。 海上絲路是承載我國周邊外交政策的基本載體。由于曆史等原因,我國與海上鄰國存在島礁歸屬和海域劃界争端。近年,某些海上鄰國借助美國重返亞太戰略,不斷在海上騷擾甚至挑釁中國。而中國則以“柔軟絲綢”以柔克剛、以和為貴,維系海上安全和穩定。 2013年10月24—25日,在“周邊外交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主席強調,做好周邊外交工作,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的需要。他強調,我國周邊外交的基本方針,就是堅持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堅持睦鄰、安鄰、富鄰,突出體現親、誠、惠、容的理念。 海上絲路建設并不僅限于中國與東盟、與海上鄰國之間,中國也嘗試與更多國家共建海上絲路,如中國向斯裡蘭卡和印度提出了建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此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也都将海上絲路建設作為國家和平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海上絲路建設有賴于 建立海上國際合作機制 建設海洋強國的要旨是我國持之以恒發展綜合國力,包括有理有據有節地在管轄海域包括争議海域,自主發展海洋經濟。發展海上合作夥伴關系則是建設海洋強國的基本要素。 曆史的經驗和現實的需要告訴我們,建設海洋強國需要發展廣泛的海上國際合作關系。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不僅在傳統安全合作方面應有所作為,且在海上絲路建設上更能大有作為。 海上絲路建設有賴于建立各種海上國際合作機制。鑒于中國與周邊海上鄰國的動态關系,在一定時期内海上合作機制建設的核心是中國—東盟共建21世紀海上絲路的機制建設。對中國和南海鄰國涉及島礁歸屬和海域劃界的争端,始終堅持以和平方式,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妥善解決。在争端解決之前,優先推進低敏感領域的海上合作機制,包括南海安全、科研、環保、油氣資源開發、漁業、搜救等方面。安全合作可先建立情報交流機制,繼而建立聯合巡航機制,以應對海上犯罪;海洋科研可先建立服務于氣象、減災防災方面的合作機制,進而建立南海資源調研合作機制;海洋環保可先建立環境監測和信息交流合作機制,進而規制非開發性的海洋污染,再推進到開發活動的環保合作;資源開發合作可先推進漁業合作,然後遞進為油氣和其他礦産資源的開發合作。//www.hainanu.edu.cn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