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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遺傳資源法律保護的多元路徑
    2018年12月22日 11:10

生物遺傳資源法律保護的多元路徑

生物遺傳資源法律保護的多元路徑,江漢論壇,秦天寶,國家司法文明協調創新中心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

摘要:生物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作為一種決定人類生存與可持續發展的根基性要素與戰略性資源,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盡快研究對策對其加強法律保護的必要性已經毋庸置疑。鑒于生物遺傳資源問題的複雜性,任何一項單獨的機制可能都不足以對其進行充分保護,因此生物遺傳資源的法律保護應采取多元路徑,整合采用知識産權、特别權利、合同約定、事先知情同意、習慣法、集體主義方法論等,以綜合發揮他們的優勢和作用。

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生物技術及其産業發展的法律保障機制研究”(11AZD105);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國外環境法理論與實踐的最新發展——兼論新時期中國環境法律的發展”(2009JJD82005)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關鍵詞:生物遺傳資源; 知識産權; 法律保護; 多元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