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明、溫長慶:股東會決議程序性瑕疵的體系解釋
【作者】彭真明、溫長慶;
【來源期刊】 《江海學刊》2019年第2期;
【摘要】 股東會決議程序性瑕疵解釋方法的選擇關鍵在于契合決議程序适法性問題的本質,應以意思表示内容的識别與确認為目标。解釋方法上宜将股東會程序劃分為通知召集、出席與主持以及投票表決具有跳躍性特點的三個階段,通知召集階段瑕疵主要是召集權瑕疵和通知方式瑕疵,出席與主持階段瑕疵圍繞出席定足數和出席方式瑕疵、主持權瑕疵、會議讨論不自由瑕疵展開,表決階段瑕疵應重點關注表決權通過比例不足、會議中新增臨時議案和僞造決議文件簽名等方面的瑕疵。股東會決議程序性瑕疵解釋應把握具體程序要素的實體價值目标和利益衡量,解讀程序瑕疵引起的不同決議效力類型,構建一套規範的股東會決議程序性瑕疵的解釋體系。
【關鍵詞】 股東會決議; 程序性瑕疵; 體系解釋;